
继今年4月份确定首批13家离境退税商店后,沈阳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范围,又新增7家商店为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这是记者10月9日从沈阳市旅游委获悉的。
今年1月1日,经相关部门备案,沈阳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并确定了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奥莱、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等13家商店作为沈阳市第一批离境退税定点商店。
新增7家离境退税商店后,沈阳已有20家离境退税商店,全省共有21家。今后沈阳还将吸纳更多符合条件的商业企业成为退税商店,进—步方便境外旅客购物。
第二批离境退税购物商店
1、辽宁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市府恒隆广场)
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河萃华金店
3、沈阳罕王百货有限公司
4、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5、沈阳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
6、华润(沈阳)地产有限公司(华润万象汇)
7、华润置地(沈阳)有限公司(华润万象城)
小提示
境外旅客在上述商店购买个人物品,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就可以申请退税,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
所有退税商品都要先通过海关验核,验核通过后前往位于桃仙机场T3航站楼的退税代理机构(盛京银行)进行退税。
离境退税商店相关知识普及: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应退增值税额 = 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11%
离境退税条件:
境外旅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有关购物离境退税手续:
(一)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由本人携带出境。
材料审核
海关办理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物品验核手续时,应当审核以下材料:
1. 退税物品;
2.《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以下简称《退税申请单》);
3. 退税物品销售发票;
4.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