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与交易对手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10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年1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商业集团”)转发的沈阳市国资委《关于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的批复》文件,决定终止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启动中兴商业集团改革重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沈阳副食集团公司(简称“副食集团”)。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副食集团旗下相关资产,从而有利于发挥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形成不同业态之间互补。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对方及各相关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程序及涉及的事项等进行多次协商、沟通、论证,以期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积极磋商,并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环节较多,目前资产重组的某些实施条件尚不成熟,虽经多方共同努力,仍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不能满足本次重组要求。2015年1月4日,公司收到沈阳市国资委《关于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的批复》,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启动改革重组事项
六、公司股票的停牌、复牌安排 由于中兴商业集团正在筹划的改革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改革重组方案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7日开市起因筹划改革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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