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铺原以为‘一铺养三代’,现在租金收不上来,快要三代养一铺了。”
6年前,沈阳市民朱先生在浑南区亿丰时代广场购买了一个商铺,委托给沈阳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近日,朱先生托管的商铺收租遇到难题,近9个月的租金迟迟难要回,让他很窝火。 值得关注的是,同样受到租金拖欠问题困扰的还有近1300名亿丰时代广场的业主。 市民投诉:商铺交“亿丰”托管 9个月租金没兑现 朱先生反映,2009年,他在浑南区亿丰时代广场购买了一间32平方米的商铺,共计花费近25万元,并与沈阳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所购商铺交由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根据双方协议,委托期限自2010年6月1日起算二十年。委托期限内,该商铺的招商以及经营活动由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业主不得干涉。 “当初我在亿丰时代广场投资买个商铺,本想轻松赚点租金,现在收租卡壳了,9个月的租金没影了。”朱先生说。 朱先生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对商铺收益回报及租金支付时间有明确的说明,内容提及,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支付租金的形式作为给甲方的收益回报,委托期限内的前五年的租金收益为税后收益,委托期限满五年后的租金收益均为税前收益。 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前五年,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商铺业主的税后租金收益总额为人民币7.7332万元,委托期限的第六年至第二十年期间,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商铺业主的税前租金收益总额为人民币42.384万元。 对于租金支付时间,合同内容约定,首次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自首次应支付租金的时间起算,连续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各结算周期起算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租金。 朱先生称,前五年,商铺租金收益回报均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支付,不过,从去年12月至今,商铺9个月的租金一直拖延未付。 朱先生透露,期间,他多次到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催要租金,但工作人员回复称,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支付租金,业主只能继续等待。 “根据合同约定,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达半年,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朱先生表示,由于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迟迟未支付租金,他准备收回商铺的经营管理权。 记者核实:亿丰方面称9月底前支付部分租金 事实上,朱先生投资商铺的遭遇并非个案,昨日,100余名亿丰时代广场商铺业主因租金被拖延支付问题,来到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讨说法,多数业主要求收回商铺的经营管理权。 多名受访业主反映,他们多是2009年在亿丰时代广场购买的商铺,并委托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从今年1月开始至今,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拖欠9个月的商铺租金。 针对业主们的集体投诉,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原计划,公司准备9月17日前向业主们支付商铺的租金,但资金没有如期到账,经进一步沟通,公司争取9月底前向业主们支付部分租金。 对此,朱先生及多名业主代表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达半年,业主享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业主交纳违约金。依据上述约定,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们有其他想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朱先生称,目前,亿丰时代广场涉事业主们已组建了两个微信群抱团维权, 据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根据公司掌握的情况,受拖欠租金影响的业主近1300名。
■律师 违约达终止合同条件 业主有权收回商铺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这起纠纷中,如果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已明确提及,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达半年,业主享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业主交纳违约金。依据上述合同约定,如果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在先,而且达到合同约定的业主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业主提出收回商铺经营管理权的要求应得到支持。 杨继新认为,在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情形下,业主如解除双方合同,需要告知签订合同的相对方即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需送达到涉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情况下,通知后即生效,不以签字为解除合同的前提。 但杨继新同时提醒业主,虽然按照法理来说,通知后即生效,但是在实践中,为了规避将来发生一些不可规避的风险和责任,应尽量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来源:华商晨报 |